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

阅读次数: 次 作者:管理员 发布日期:2018-05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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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国知办函管字〔2018〕190号)要求,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青海省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。

二、申报时间

2018年5月15日前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 属于青海省内骨干企业,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。

2.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》评分达90分以上的企业,或者第1-3项一级指标中,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达到80%以上且总分达70分以上的企业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拟申报企业根据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》确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,认为符合条件的,通过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”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报。

经省知识产权局评审,择优推荐至国家知识产权局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在线填报申报需登录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”(网址http://shenbao.cneip.org.cn)注册,再根据提示要求进行填报。

  

联系人:杨 娜   和静平

电  话:0971-6317332

邮  箱:qh6317332@163.com


     附件: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.doc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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